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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亿美商贸有限公司网店虚假宣传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4
2016年5月5日,接群众举报,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六安市亿美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申请注册的“美肤宝亿美专卖店”网店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发现“美肤宝蚕丝面膜”在产品外包装上没有标注有“美白”功效,当事人在其天猫网页上却宣传有···

 2016年5月5日,接群众举报,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六安市亿美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申请注册的“美肤宝亿美专卖店”网店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发现“美肤宝蚕丝面膜”在产品外包装上没有标注有“美白”功效,当事人在其天猫网页上却宣传有“美白”等效果且不能提供“美肤宝蚕丝面膜”特殊化妆品审批证书。当事人虚假宣传所售的普通化妆品具有“美白、淡斑、晒后修复”等特殊功效,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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