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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了加快推进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发展,增强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新兴产业培育能力和高端人才集聚能力,加快形成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现制定以下政策:第一条 每年···

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了加快推进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发展,增强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新兴产业培育能力和高端人才集聚能力,加快形成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现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条  每年给予产研院1000万元经费,用于对产研院入驻的科研院所和企业租房补贴。

  第二条  每年年初,南通产控集团会同市科技局、财政局对产研院下达考核指标,经考核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给予500万元日常运营经费补贴,其中年初预拨80%,另20%经考核后拨付。运营补贴经费用于日常运行支出、招商支出。

  第三条  支持产研院引进高层次科研院所。经市政府批准,产研院引进或合作投资建设的高层次科研院所,给予实际投资额30%以内的投入。

  第四条  产研院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按省级科技经费资助额的50%给予市级科技经费配套。优先立项支持产研院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产研院参与合作共建的市级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经费给予滚动扶持。

  第五条  在产研院设立创投资金(种子资金),支持产研院良性发展。

  第六条  除创投资金从市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外,其余资金从市科技发展资金中列支。

  第七条  对产研院资金使用情况,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第八条  本政策执行期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市财政局科技局关于2011年度扶持南通科技园发展意见的通知》(通科高〔2011〕38号,通财企〔2011〕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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