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豪泰珠宝有限公司“豪泰珠宝 HT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9
深圳市豪泰珠宝有限公司“豪泰珠宝 HT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六安文广知识产权】用我们自己的专利筑起新的长城。专利、商标和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专利诉讼仅指对专利机关有关专利权的决定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和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所引起的诉讼,可以随时联系我们13965191860(微信同号)。
申请人因第24142960号“豪泰珠宝 H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3240797号“泰豪 TAIHA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不会引起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申请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宣传,已经取得较强显著性和一定影响,与申请人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综上,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的显著认读部分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珠宝首饰、耳环”等全部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珠宝首饰”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142960号“豪泰珠宝 HT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142960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5 国际分类:14类 珠宝钟表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深圳市豪泰珠宝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戒指(首饰)(1403)、玉雕艺术品(1403)、贵重金属合金(1401)、手表(1404)、珠宝首饰(1403)、橄榄石(宝石)(1403)、首饰配件(1403)、黄琥珀首饰(1403)、电子万年台历(1404)、耳环(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