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六安创新创业申请条件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30
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六安创新创业申请条件
根据《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六政办〔2016〕59号)和《六安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六政办〔2017〕28号)文件精神,六安市2017年度将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一批市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六安市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从事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条件:1.申报者应为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在六安市独立或与其他社会股东合作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2.科技团队核心成员应在3名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管理经验,有较好合作基础;科技团队成员在创办的公司里有现金投入,且所占股份不低于20%。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4.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14年1月1日以后在六安市注册成立。5.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各级政府扶持资金之和的50%。6.县区政府支持每个科技团队的资金不少于180万元,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支持每个科技团队的资金不少于120万元,并且已经到位(支持方式为投资入股)。
二、工作程序
(一)材料填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科技团队可登录六安市政府或六安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六安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及相关表格。及时与拟落户县区(管委)科技主管部门对接。
(二)初审推荐。各县区(管委)科技主管部门主动与科技团队进行对接,对科技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县区(管委)负责对团队及设立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项目审查,就股权结构、知识产权估价、股权奖励和退出等内容开展商务谈判,拟定股权投资协议和扶持分类,并经县区政府同意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等申报材料。各县区(管委)科技主管部门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申请六安市科技团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市扶持资金”)的相关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三)评审公示。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工投公司组织专家对各县区申报团队进行现场考察,从团队质量、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商业计划书、载体支持措施等方面,对申报的科技团队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提出优先扶持团队名单和分类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后公示。
(四)市政府委托市工投公司公司作为出资人,对市政府审定且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的资产(含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与科技团队及其他投资主体谈判并签订投资协议。
三、申报材料
(一)科技团队与县区(管委)科技主管部门对接成功后,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六安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附后);
2.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科技成果水平的材料;
4.其他重要专利、软件著作权,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的重要论文,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 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团队成员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5.商业计划书;
6.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
7.团队与所在县区政府(管委)或其授权机构签订的创业协议;
8.团队创办公司所在县区(管委)资金支持到位证明(进账单);
9.其他相关材料。
四、支持方式
对市政府审定的科技团队给予以下支持:
(一)根据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尽职调查)意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参加评审的科技团队分A、B、C三类予以支持,市扶持资金分别出资参股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
(二)上市奖励。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自投资协议签署后5年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香港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市、县区扶持资金在公司中所占股份全部奖励给团队成员,每延迟1年上市奖励比例减少20%。
(三)业绩奖励。自投资协议签署后的连续5个会计年度(含县区协议签署年度),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累计实际缴纳税金(不含土地使用税)达到市、县区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奖励市、县区扶持资金在公司中所占股权的30%;实缴税金(不含土地使用税),每超出市、县区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20%,增加奖励市、县区扶持资金在公司中所占股权10%;奖励股权最多不超过市、县区扶持资金在公司中所占股权的100%。
(四)回购奖励。自投资协议签署后60个月内(含60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科技团队有权按照投资本金及退出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使用成本,回购市、县区扶持资金所占股权。
(五)市科技局在获批的市级科技团队中择优确定备选对象,经市政府同意后推荐申报省级科技团队。
五、申报要求
(一)科技团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资助材料,所在县区(管委)要严格审查把关。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追回全额资金,列入诚信数据库黑名单,5年之内不得 申报各类政府补助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实名举报套取财政资金经查证属实的,由市科技局按追缴款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
市、县区(管委)科技部门联系人:
霍邱县科技局: 胡 甄 0564-2772766
金寨县科技局: 潘 增 0564-7062246
舒城县科技局: 钱业东 0564-2781127
霍山县科技局: 徐开成 0564-5022835
金安区科技局: 盛 超 0564-3261607
裕安区科技局: 田 田 0564-3236257
开发区经贸科技局: 王晓春 0564-3696800
叶集区教育科技局: 靳祥凯 0564-2776311
示范园区经贸科技发展局: 李明明 0564-3936016
六安市科技局: 李 冬 0564-3379257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通信地址:皖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3楼317室(邮编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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