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DEA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5-11-27申请人因第22893456号“PERSODE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2148543号“P及图”商标、第7028860号“PROTEC-LINE及图”商标···

申请人因第22893456号“PERSODE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2148543号“P及图”商标、第7028860号“PROTEC-LINE及图”商标、第6018704号“P及图”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有所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